浙江每四个职业病患者 就有三个是尘肺病
每日商报讯(记者 王然 通讯员 任少凡 杨善啸) 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昨天上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总工会、杭州市卫健委、余杭区人民政府在杭州联合举办2019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等。
记者从活动上获悉,近十年,我省累计报告新发职业病6947例,其中发病数最多的是尘肺病,约占75%,相当于每四例职业病中有三例是尘肺病。此外,职业病中发病较多的还有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急性化学中毒等。据悉,职业病危害涉及企业数量多,呈行业聚集性,多数分布在制造、矿山、建筑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由于浙江私有、小型企业多,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严峻。
浙江目前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全省11个地市及89个县(市、区)疾控机构(或职业病防治院)均设置有从事职业卫生工作部门和人员,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网络。去年,浙江重点监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约3.6万家,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共计81万多人,对58万名接触煤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等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其中49万多例体检个案信息录入职业病网络系统,报告率为83.60%,高于国家要求的75%。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浙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据悉,我省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人数逐年增加,2018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了235万余人次,是2010年体检人数的4.2倍。全省被认定为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人数也在逐年下降,2018年职业病工伤发生人数占全省工伤人数的比例约为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