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强环保承揽的“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来源:金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我局拟对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原金华市恒鑫泰针织有限公司)数控针织面料及服装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原金华市恒鑫泰针织有限公司)数控针织面料及服装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染色加工坯布5000吨生产线,服装生产线不再建设
建设单位:浙江万福染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
工程投资: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杭州力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杭州力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调试单位:杭州力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工程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1个,废水处理后接入金西园区污水管管网;燃煤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水膜除尘设施和50米高排放烟囱;定型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3套;后整理车间设备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和食堂油烟净化装置等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
企业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设备环保部具体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配有专职环保员。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3.1、废水
⑴监测期间,污水口排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生化需氧量、苯胺类、硫化物日均浓度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三级标准。氨氮、色度日均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标准。
⑵监测期间,雨水口排水ph、氨氮、悬浮物、色度、苯胺类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日均浓度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雨水口排水中ph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日均浓度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⑶整改后,雨水口排水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色度、生化需氧量、苯胺类、硫化物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2、废气
⑴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排气筒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⑵该企业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等效排气筒高度为10米。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效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⑶监测期间,燃煤锅炉烟气排气筒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⑷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3、厂界噪声
监测时段,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4、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实际监测计算,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10.6t/a,16.1t/a;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21.4t/a,0.08t/a。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金华市环保局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本项目验收公示时间七天(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5日),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金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传真:0579-82469190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