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英文为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缩写为VOCs,中文简称为“挥发性有机物”.不同组织及行业给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不尽相同。
常温下沸点低于250℃,或者能够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甲烷)统称为挥发性有机物。《DB33/962-2015(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料中总挥发物含量扣除水分含量,即为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美国ASTM 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4618/1-1998和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VOC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同时,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在测定VOC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VOCs较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TVOC(6-16个碳的烷烃)、 酮类等。这些化合物具有易挥发和亲油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鞋类、玩具、油漆和油墨、粘合剂、化妆品、室内和汽车装饰材料等工业领域。VOCs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乏力,严重时甚至引发抽搐、昏迷等症状。会记忆力减退、损害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甚至导致白血病和癌症等严重后果。